我該怎麼做》名下有住宅 無法辦輔購

發佈時間: 2003-10-07 13:5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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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頭份讀者姚先生問:我對於房貸問題有些困惑,我的房子將在明年2月底交屋,是首次購屋,位於苗栗縣。我知道2800億元政策性優惠房貸我貸得到,但我還要搭配申請輔助人民自購住宅貸款。 不過,輔購住宅在五月才能夠申辦,我可否在二月分交屋時先貸指數型房貸,在五月申請人民自購來還指數型房貸嗎?那算不算是二胎呢? 營建署國宅處回答:93年度輔助人民自購貸款預計核撥名額為2000戶,明年初為開放申辦時間,但確切日期未定,申辦條件為名下無自有住宅之國民,因此如果姚先生於申辦貸款時已完成產權登記,將不符申貸資格,無法申貸輔助人民自購住宅貸款。 不過,姚先生仍有其他選擇,如果參加勞保滿5年,可以申貸「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」,利率為2.125%,額度則為220萬元,還款年限30年。每年11月初在郵局發售簡章,開放申貸,符合資格者在隔年2到3月就能撥款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